医保局发文:所有耗材试剂挂网集采,大批经销商淘汰出局
2018-04-14


8月30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正式执行。

医保局发文:所有耗材试剂挂网集采,大批经销商淘汰出局

“通知”明确,必须坚持全省一个平台,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所需的医用耗材均须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完善医用耗材全流程监督管理,净化医用耗材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

关于实施的范围,要求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豫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逐步纳入阳光挂网采购范围。

产品则不仅仅涵盖了所属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内所有高低值耗材,全部体外诊断试剂也同步纳入省级挂网采购范围中。

未执行“全国最低价”或将被纳入失信企业

关于价格管理,“通知”也提出可通过公开招标、议价谈判和价格联动等方式产生挂网价格。

早在今年2月,四川省就发布文件,将12大类高低值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全部纳入省集采。

如今,在安徽省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谈判后,河南省也确认体外诊断试剂开始挂网采购,并且要求企业申报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我省医药采购平台现行挂网最低价且为本产品全国最低价的医用耗材;同一诊疗目的、同一方法学的同种体外诊断制剂中,价格不高于我省医药采购平台现行挂网最低价且为本产品全国最低价的体外诊断试剂。

同时,在其他省级医药采购平台出现中标(挂网)价(体外诊断试剂同时参考有效交易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企业应于30天内向省医药集中采购经办机构提出价格调整申请。

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还会定期对医疗机构议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收集汇总企业违反信用评价制度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出现价格异常波动、采购量异常变化、配送不及时或不响应等情况的医用耗材,形成监控目录,每季度梳理汇总后,报送省医保局。

也就是说,挂网的产品必须及时监控并按要求下调产品的最低价,30天内未及时更新挂网价格的企业,或将被纳入失信事项,按规定对失信企业予以惩戒。

集采加速扩围,大批代理商直接“出局”

显然,IVD这个政策避风港,也将被逐个击破,全国最低价联动下,大批IVD经销商代理商被迫“淘汰出局”的结局,也可以预见。

就目前而言,四川省、陕西省、山西省、安徽省、海南省、内蒙古、甘肃省包括本次的河南省,都已发布了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的政策文件。

四川省、河南省更是直接要求必须“全国最低价挂网”,随着安徽省相关试剂谈判价格公布后,不仅仅厂家代表“满头大汗”,大批经销商代理商的人生也必将被反转。

特别是随着耗材集中采购的不断推进与发展,集采中对于流通环节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

供应商的角色已经由“招标采购服务”逐渐向“服务招标采购”转变,中间环节的价值被削弱之后,现有的市场格局也已经逐渐走向洗牌,经销商高毛利的时代逐渐趋于末路。

此前全国范围内推广的“两票制”,已经一定程度上对医疗器械市场的营销模式和渠道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纵观现在全面集采的主旋律下,“一票制”的推进无疑也只是时间问题。

据业内人士表示,未来两年势必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内非常重要的分水岭。而对于医疗器械企业而言,如何快速的适应自身的角色转变,在政策的不断调整下继续站稳脚跟,已经成为现阶段最值得思考的问题......